父子断绝关系二十五年 起诉给付赡养费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0-09-24 10:02:11


    永新法院网讯 2020年8月,刘某星被父母亲起诉至永新县人民法院。刘某星父亲刘某华称他与妻子如今年迈,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而儿子刘某星却拒绝赡养。

    “二十五年前,我父亲就已经跟我断绝了父子关系,所以我对他没有任何义务。”刘某星拿出1995年父亲写下的“断绝父子关系书”为自己辩解。在关系书上声明了断绝关系,不要其赡养的协议。

    据悉,刘某华与刘某星两人关系恶劣,在写下断绝关系书后一直未有来往,双方之间形同陌路。刘某星对自己的赡养义务表示不解,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均未果。

    永新法院认为,被告刘某星所作的在二十五年前已声明断绝父子关系不需要赡养的辩解,于法无据,不予采纳。我国法律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故此,刘某华的诉请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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