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外地农民工拿到拖欠的工资款

  发布时间:2020-06-29 11:53:13


    永新法院网讯  “老板欠了李法官们的工资,拖了1年多不给,请法官帮帮李法官们…”6月7日,李法官接到了农民工胡某的求助电话。胡某称,他与其他农民工共15人,均为外地人,2019年受雇在建筑工地上务工,工程完成后,工资一直要不到。

     “要尽最大的努力,让农民工花最少的钱,最快的时间拿到工资款。”这是李法官心里对这起案件定下的目标。

    李法官将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告知胡某,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联系律师全权代理维权。第二天,尹律师便拿着材料,到了法院。

    李法官与尹律师都达成案件诉前调解的一致意见,但在诉前调解后的第7天,出现了棘手的问题。

    被告谢某提出,这些农民工虽然是他直接招收的,但工程却是他与刘某合伙的,现在刘某卷款而逃,他也是受害者,若工资款都是他支付,他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故谢某态度坚决要追加当事人。而尹律师认为,刘某无法联系上,若同意追加刘某为被告,案件很可能要进行公告,判决后还很难执行,拖得时间太长。李法官完全同意尹律师的看法。

    “你们不同意追加被告可以,那我不调解,判吧,判完李法官就上诉!李法官拖死你们!”李法官们不同意追加的决定惹怒了谢某。

    鉴于谢某的蛮横态度,李法官认为诉前调解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只是浪费时间。6月15日,案件立案。立案当天,李法官驳回了谢某追加刘某为当事人的申请。

     李法官再次做谢某的工作。

    “农民工是有权利拒绝你的申请的,不能因为你们内部之间的问题,而损害他们的利益。你们已经拖欠工资一年多了,都是年纪大的人,人家赚的是血汗钱。你现在把工资付清了,可以向刘某追偿,也可以起诉,如果他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李法官们判决了你不给工资,到时候农民工申请执行,会把你纳入失信黑名单,冻结你的财产,影响你的征信和生活…”

    李法官从各方面帮谢某厘清利害关系,希望案件能够调解。

    最后,在李法官多次做工作后,6月17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农民工的9万元工资终于在这个月底全部拿回。

    15名外地农民工,没来一趟法院,每人花了25元,就拿到了拖欠一年的工资款。

    李法官心里的目标,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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