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出台《小额诉讼须知》

  发布时间:2013-02-27 14:01:27


  永新县法院网讯 2013年2月27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正式出台了《小额诉讼须知》,以适应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需要,为推到该院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须知》明确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应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单一金钱给付案件,并列举了诸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等案件可以适应小额诉讼程序,适应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民事案件,并实行一审终审。

  该院在《须知》中还明确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后,应以《小额诉讼须知》的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审判组织、审判方式、一审终审、申请再审权利等内容,并送达当事人。

  据悉,该院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小额诉讼程序,让小额诉讼程序真正成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的高效便民的司法程序。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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