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立案当天10余民工领到拖欠3年工资

  发布时间:2019-01-14 17:31:32



调解现场


现场发放民工工资


拿到拖欠款

    永新法院网讯  1月11日,县法院立案庭陆续接到了该县才丰乡清塘村十余名村民追索劳动报酬的立案申请。

    据了解,2014年年初开始,被告张某雇请清塘村十余名村民在该县里田镇九西村从事道路硬化、水渠硬化等劳务工作。2016年该工程基本完工,经结算,被告张某尚欠多名民工工资3万余元。经民工们多次催讨,张某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出具了多张载明所欠劳务工资金额的欠条。到了2019年,被告张某还是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民工工资。

    考虑该类案件属涉民生领域案件,且临近春节,收到立案申请的当天,该院周晓平法官和盛婷婷法官当即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拖欠工资的被告张某,向其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要求其尽快赶到该院进行纠纷解决。

    当天中午,该院办案法官召集了设立在该院的法律矛盾联合化解中心调解员,组成了专门调解组,在该院重大法律矛盾化解室内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说理,成功促成了案件的调解解决,被告张某同意尽快还款。考虑到该笔劳务工资拖欠时间久,又快到春节,十余名民工等着该笔拖欠款办年货,该院法官要求被告人张某立即从自己账户中取出三万余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最终,该院法官组织民工们现场领取了被告张某取出的现金。发放现场,领到拖欠款的民工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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