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慧斌 尹素珍) “谢谢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的辛苦我们看在眼里,这几个月你们辛苦了。”2013年3月6日,当江西省永新县某楼盘的73名业主从永新法院法官手中接到63万元购房违约款时,激动地连声向永新法院的法官们道谢。
原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永新法院的法官终于在3月6日这天促成被告永新某房地产开放公司和原告73名业主达成了调解协议,永新某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赔付因交房延期应承担的63万余元违约金给73名业主,并当庭一次性履行完毕,使得原本情绪激动的73名多业主心平气静地接受了赔偿款,得以案结事了人和,受到了73名业主的赞誉。
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在2010年、2011年和73名业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原本约定2011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是因为施工期间政府道路白改黑工程,和连续的阴雨天气,导致工期拖延,无法按期交房。苦苦等待交房的73业主迟迟拿不到房,怒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告到法院。考虑到案情一致,且都状告同一被告,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但又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为了让所有原告都能充分陈述诉求,决定将案子分成四批分别审理。
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指示民一庭、民二庭要尽全力审理好这批案件,并由主管副院长亲自督促审理。考虑到该楼盘有二三百户业主,如果这批案件简单下判,很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到时整个楼盘的业主都有可能诉至法院,导致矛盾纠纷激增,对社会稳定带来潜在的破坏,遂决定尽量调解结案,并专门选派法律思维缜密、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为妥善处理该批案件,承办法官颜斌、贺晓红、尹素珍,潜心参阅相关法条,虚心请教房地产开发业内人士,并放弃多个节假日的休息时间,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尽力缓解其情绪。调解过程中,个别业主情绪激动,承办法官没有因此放弃调解工作,一判了之,经过多轮调解,也愿意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同时与被告反复沟通、释明法律。经过多次细致的磋商,73名业主都同意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在初步核算损失后,承办法官又与73户业主一一核对数额。日前,73名业主与房地产都已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按照各业主的实际损失进行一次性补偿。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纠纷,在永新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