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三位一体”通报制度实现管理精细化

  发布时间:2013-04-27 10:03:01


  永新法院网讯 4月26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三位一体通报制度的通知》,将该院政务管理、执法办案、作风纪律等各项工作全部纳入“三位一体”通报制度之中,严格了部门和干警工作责任,强化了监督管理,实现了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合理。

  为了保障该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该院自党组书记、院长曹阳二月上任伊始就已着手构建集“政务通报、事务通报、审务通报”三位一体,月通报、季度通报、年度通报相衔接,常规定期通报和临时随机通报相结合,立体化、精细化、全局性的工作通报制度,可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调整工作方向,又可根据通报收集反馈部门及干警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举措,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务通报,严格作风纪律,保障工作运转有序。政务通报主要由作风纪律通报和政务管理通报两大块构成,通过警务作风、庭审作风、违法违纪受理及查处情况等审务督查通报,会议到会情况通报、上下班纪律检查通报、部门工作作风巡查通报、中央八项规定通报等作风纪律通报,严格工作作风,强化廉洁意识,让廉洁意识入脑入心;通过小屋岭法庭建设、审判大楼新建项目、停车场改造项目、走基层看特色创一流现场会、争先创优迈进全市法院先进行列等重点项目工作通报,随时掌控工作进度,保证各项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优质保量完成。

  审务通报,规范审判程序,严格案件质量。审务通报由案件差错评查通报和司法统计通报构成。通过每月和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发回重审、改判、错案通报,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整改,严格案件程序,严把案件质量。通过涉诉信访案件数及处理情况通报、审判态势运行分析、质量与效率评估分析、审限提示、工作量化考核自查通报等司法统计通报,适时掌控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或根据审判工作运转情况出台态势运行分析和质效评估,分析审判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途径;或通过审限提示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结案件,截至目前,该院法定期限结案率达到100%。

  事务通报,实现制度阳光化,保证活动开展有序。事务通报由后勤工作通报、财务通报及各项活动组织、参与、开展情况通报构成。通过卫生清扫、车辆使用、餐费开支等后勤通报;工资、福利、奖金、公积金、医保、部门报支经费等各项财务通报,实现法院制度的阳光透明,接受干警监督,增强干警主人翁精神。通过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情况通报,随时公布工作动向和动态,让干警在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兼顾其他全局性的活动开展。

  据悉,该院通报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报,个别通报制度可因具体工作运作情况或季度通报或年度通报,通报工作由办公室组织管理,审监庭、立案庭、纪检监察室协调配合,通过江西省法院三级专网即时通讯软件腾讯通下发至各部门,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截至4月26日,该院发布各项通报60余次,极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了作风纪律好转、干警精神风貌好转、执法办案好转的“三好转”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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