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明网:永新:执行效率 在创新管理中提升

  发布时间:2013-06-14 09:28:52


  2012年,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案件912件,执结905件,执结率达99.23%,到位标的额1616.4675万元,人均结案数和执行标的额都排在了全市前列,同年荣获了集体奖“江西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该院执行局取得了如此骄傲的业绩,与该局的各项措施和制度息息相关。

  争当先进为民司法

  “十三年了,真没想到啊,还能拿回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你了,陈法官”,当龙生从陈桂平法官手里领到78000元执行款时,连声地感谢到。

  “只要你们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的尊重”,这是在5月21日陈桂平法官在执结一起13年的旧案件时被一当事人连声称赞的切实体会。

  1999年3月,龙生借款给家住永新县里田镇禾田村的李林131000元,但李林却一直未还款,龙生遂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由李林分两批支付,但李林支付了首批债务53000元未见踪影,龙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因当时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而不得不先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

  十三年过去了,当年执行该案的执行法官已经离开了执行岗位,甚至连申请人对该笔执行款都放弃了。当该案件交到陈桂平法官手里承办后,他再一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林所在地调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获悉这个重要的线索后,陈法官立刻采取了行动,依法冻结了李生先的银行账户,并强制扣划了执行款78000元。一起十三年的案件,陈桂平法官用自己的努力执结了该案,撑起了司法的尊严。

  用像陈法官这样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励人,用身边的榜样引导人,是执行局也是永新法院坚持多年的做法。该院根据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等指标对法官业绩进行排名,年底评选优秀执行法官,给予表彰奖励,并组织优秀执行人员讲述执行经验。该局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形成了人人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

  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在创新执行管理中,永新法院还特别注重对审判执行活动不同环节的统筹管理,具体分工。永新法院执行局不甘落后,于2013年初在内部成立了财产查控组、执行实施组和综合管理组,各组由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财产查控组主要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对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进行集约化调查和对财产的强制控制措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调查方向,制定调查计划。并到房管局、车管所、银行等部门或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财产的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先期调查及控制。执行实施组是对查控后工作的继续执行,对通知被执行人后仍然不主动履行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扣划、强制拍卖等措施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综合组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该局的立案、调研宣传、司法统计等工作,随时对局里的执行工作进行跟踪并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实行执行分权机制,从以前的经办人包案到底,改变为执行调查权、执行实施权、监督权分离,财产查控组、执行实施组和综合管理组相互合作,相互监督,该分权的目的有效地管理了全局、预防了腐败和提升了执行效率。截止到2013年5月28日,该院的执行结案率为86.6%,同比增长23%。

  信息运用提升效率

  信息化的运用与否是衡量一个单位办事效率高低的标准之一。永新法院执行局在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了执行流程管理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促进了执行管理工作质效的提升。现在在永新法院执行局处处都能感受到信息化运用给法官执行办案带来的便捷。

  “我先了解一下案件的执行情况再做进一步的打算……”该院执行局局长李重立每天上班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查询是否有是否有审限到期提示、未结案件的数量和案件的剩余执行期限。执行案件信息系统集立案、办案、结案于一体,执行法官可以用该系统随时掌握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2012年共结案905起执行案件,人均执结率130.29件,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让执行人员体会到了信息化运用带来的效率,收获了工作的乐趣。

  执行局的另一个信息化是“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该系统可以提供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核查服务。该院配备了专人对该系统进行管理和使用,并严格遵守查询审批程序和各项保密规定,确保查获信息仅用于案件执行工作。截止到2013年5月27日,该院已经利用该系统查询了9个当事人身份信息,并顺利执结6起案件。该系统的利用确保了生效法律文书有效地执行,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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