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 10月31日,怒气冲冲的李某跑来立案庭要立案,经了解,事情源于一条狗。8月26日,李某家小狗跑到张某家门前撒了一泡尿,张某媳妇平时对李某家素有怨气,便用棍子打了一下小狗,狗叫声引来了张某,李某质问为啥打小狗出气,不明摆着欺负狗家主人吗!张某也趁机呵斥李某平日里太霸道,为何总欺负自家老婆,俩人言语不和,争执了起来。在拉扯中,张某用手将李某推到台阶处,由于惯性致站立不稳摔倒在台阶上,致使左脚踝扭伤,肩膀也稍有擦伤。倒地的李某爬起来与张家夫妇拉扯一起,后经其他村民劝开并报警。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纸诉状将张家夫妇要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1200元。
立案庭庭长盛婷婷收到立案材料后,发现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但考虑到双方为远亲不如近邻的特殊关系,加上诉请的标的不大,极有诉前协调成功的可能。
在征得李某同意后,盛婷婷便按其提供的联系电话,提前与诉状中的张某沟通,先是从两家以前和睦相处的关系着手,并阐述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后又从法律角度分析张某可能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一旦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后就该案针对性地提出协商解决的建议。
最后,张某夫妇第三天就履行了赔偿义务,两户邻居终于握手言和。
该院立案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在立案审查时,对有协商解决余地的案件,提前介入,通过诉前协调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了法院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