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周春华、张芬林、张芬兰申请宣告张炳辉死亡一案,经查:张炳辉,男,1951年1月生,汉族,江西永新县人,系永新县文竹林场职工,住永新县高溪乡高溪村。于1999年8月起下落不明。现发出等人公告,希张炳辉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1年,期限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