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法律文书(尹春平)

  发布时间:2009-02-17 10:20:37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尹春平:

  本院受理原告尹满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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