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大调研组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3-09-18 15:29:37





  永新法院网讯 9月17日下午,永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永新县人民法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县法院、检察院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人民陪审员以及律师代表等十七人参加了座谈会。

  永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阳首先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紧接着,副院长贺恩芳向参会人员汇报了该院2010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三年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3件,判处人犯556人。无发回重审、无重大改判、无申诉而入审判监督程序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处理不当而上访、闹访事件。该庭成员还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仅去年,就到多所中学举办法制讲座25次,听课学生近万人,深受师生的好评。同时分析和介绍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规范取保候审工作、强化证据收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解决案多人少、加强学习培训交流等问题,向调研组提出了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日红,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同时提出了“七个统一”,即办案质量与庭审要统一、化解民事矛盾与涉刑案件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情与民情的统一、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统一、法律服务与社会服务的统一、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统一;“四个问题”,即业务问题、经费问题、人员问题、司法环境问题。他指出,要把法院的成绩、普法工作宣传出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落到实处。调研组其他代表也各自从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及交通肇事赔偿上访、闹访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及看法。

  检察院副检察长、起诉科科长也首先肯定了法院的工作,同时也指出在检察工作中,关于取保候审、抗诉指标等目标考核工作与法院工作存在的矛盾。

  人民陪审员代表表示,刑事庭对未成年人法庭教育做得比较好;合议庭评议均是采取量刑规范化,按比例算出来的,公平公正。

  律师代表表示,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门面,县法院刑事庭在给予犯罪犯罪分子应有的惩罚、保护社会治安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特别是去年的一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判决深入人心。同时提出在量刑规范化方面操作规范,但在全市范围内量刑还是偏重的。当前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闹访、上访的现象比较突出。

  最后,永新法院院长曹阳对县人大调研组及各界代表莅临法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表示将对照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意识,提升素质,认真开展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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