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永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赣DS6626长安牌小型客车(发动机号码B7CBQ13885)一辆 ,起拍价1.5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10点30分
拍卖地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附14号1号楼豪城商务宾馆六楼)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现场(永新县人民法院地下车库内车辆停放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五、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0.5万元,报名时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入帐单,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到永新县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扣除手续费)。
竞买保证金缴入指定帐户:
户 名: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永新工行湘赣大道分理处,
帐号:1509019929000003629。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先向拍卖公司报名,并与拍卖前5日到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登记。
六、联系及咨询电话
0796-8112388 戴先生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