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的胡长清、到广西的成克杰、河北的李真、安徽的王怀忠、辽宁沈阳的马向东、上海的陈良宇、山东青岛的杜世诚,每当网络、报刊、内参等媒体报道极个别党政高级领导干部频频落马,甚至被依法处决时,本人为之欢庆之余,又深感疾首痛心。
个别领导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谟视群众,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权,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等等,难道是我们的制度缺失?难道是我们的民主与法制不健全?难道是我们的政治体制尚未跟进?难道是我们的监督和惩防体制未构就?非也!而是这些领导干部放弃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利观,丧失了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内功”不足,“充电”不够所致。去年一次开庭休庭时,一位资深律师问我:“你作为人民法院的纪检组长,你认为,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意味着什么?”我愕然,思虑再三。今天,我终于能试着勾勒出我的回答。
首先,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具有高度的政治素养和个人修养,我们应当懂得,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的行为,但仅仅是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法律,污染了水源。
作为一名法官,意味着相信你的直觉并跟随它们。一名法官必须在孤独中作出确定无疑的决定。法官不能把决定留给别人,他们不得不用心,用智慧去明辩事实,衡量轻重,分析法律,并最终达到公正的结果。
作为一名法官,意味着自信但不自负,果决但不草率,热情但不张扬,意味着时刻记住自己从哪里来,明白自己是谁,意味着清楚知道来到你面前的人们去何种状况与环境中生活与行为。
作为一名法官,意味着既要运用法理也要利用常识去解决那些看似无法解决的难题,意味着任何时候都必须主持正义。
黑色的法官袍不能掩盖一名法官的智慧、理解和同情,这些品格每个法官都应该体现在每次庭审过程中,并通过不断的努力使它们完善。伴随着法袍而来的还有责任,作出艰难选择的责任——既不凭一己之好恶,也不害怕独立作出决断,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位诉讼当事人,寻求公正与实践公正的责任。
作为一名法官,意味着在最考验人耐性的情形下保持耐性,意味着尊重不尊重你的人,意味着对无礼的人彬彬有礼,意味着在行使令人敬畏的司法权力时务必克制与保守。
所有这些都是法官的内涵,但还远不止这些。
作为一名法官,意味着在案件审理中头脑要清醒、开放;意味着以强硬的态度去忽略公众和舆论对任何一方的同情;意味着听取批评和公正的或不公正的东西,却不用总是忙于接受或反击;意味着即使你是正确的,你也不可能去讨好那一个人。
法官的薪水,虽然很低,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不仅仅是为钱而工作。它意味着去运用自己的法律技巧,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攻克了疑难案件后所获得的满足感和荣誉感;它意味着庆幸自己有机会为国家,并为人民的生活进步提供了有益的影响。
作为一名法官,还意味着认识到独立行使审判权但不等于滥用审判权,法官的使命在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宪法赋予人民的神圣权利,即使在最危难困顿的生活境地里,也应始终如一地铭记这一点。
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乐观向上,充满活力;就意味着自由,但不是玩世不恭,具有破坏性的自由,而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富有创造力的自由。
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所有这一切,甚至更多,但是首先意味着成为你自己——“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坚信只要自己按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大优良作风去努力实践,社会将充满和谐和友爱,国家将风清气正,人民一定会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