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法律

  发布时间:2008-01-04 16:26:24


  今天上网看了看新闻,在QQ新闻网上有这么一篇报道《执法车撵商贩追打过路市民被围堵5小时》,出于自己的职业习惯,我留意了一下这则报道,大意是某地执法局人员在行政执法时,一个男子刚好路过,挡住了正在执法的车辆而受到6、7名执法人员的殴打。准备离开现场的一名女执法队员被市民拦下,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将女执法队员控制后,准备带回派出所,但被众多市民围堵了5个小时。

  任何一名普通公民,只要他未被法院宣布剥夺某项权利,那么他便有权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对国家机关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意见。但是,这种行为必须是合法的。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暴力方式本身就欠妥当。而多人对一名非执法对象采取暴力手段,就更显执法的不文明。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种现象的发生,说明我们的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执法人员的行为固然不对,但是对出警的警车围堵达5个小时之久,则只能说明公众对法律的不尊重。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公众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法律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尊重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我们的公众,期待法律的公正与文明,反对打人者,要打人者道歉;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公众却在不尊重法律,民警出警并带走当事人,不是为了保护非法者与非法行为,而是法律规定的处理程序,民警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法律的实施——法律本身不会实施,而需要执法者的行为,执法者在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律时,他的行为就是法律的行为,任何对他的不尊重,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诚然,围堵群众没有把矛头指向出警的民警,而一直将矛头直指该名女执法队员。然而,我们现今的社会不是同态复仇的原始社会,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然而纯朴的正义,但是,这不是要求我们要将打人者痛打一顿或者将打人者每人唾一口来舒张正义。既然她违反的是法律,那么就由法律来惩罚她。法律自有其自己的程序与方式,我们心中的正义,无论任何方式和理由,都不能成为阻挠法律作为的借口,都不能成为不尊重法律的托辞。

  我们每个人都要认识到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本身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她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不是专门为难人的东西!法治的进程不单是靠我们党,也不单是靠一家法院,而是要靠我们每一个人。

  请尊重法律!

责任编辑:彭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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