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法院,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那神圣而庄严的国徽下,表情肃穆的法官们。法官题材的影视作品也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人们对于法官的态度也多表现为尊重和敬畏。
然而,与法官形影不离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书记员,却并不为人们所熟悉。如果你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不论是法院的日常各项工作,还是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多项工作,总能见到书记员忙碌的身影。只是,一直埋头记录、专注倾听、沉默不语的他们,在法官旁边,显得渺小,并不引人注目。
有人说,书记员只要会写字就行。书记员,顾名思义,即负责书写和记录的人员。当然,书记员必须会写一手不错的好字。不需书写得龙飞凤舞,只需端正整洁;不需记录得一字不漏,只需简明扼要;不需达到同步记录的水准,只需在话音已落时记录完整。这些是对一名书记员的基本要求,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概括能力、不错的记忆力是很难达到的。现在,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用电脑速录的方式进行庭审,不仅要会用笔,还要会用键盘,更要讲求速度,又成为了对书记员的新要求。
有人说,书记员就是录音笔。书记员,不但要负责书写记录工作,而且承担了很多与案件相关的事务。一个案件进入业务庭的那一秒钟开始,便成了书记员手中的常客。从送达起诉状开始,配合法官确定开庭时间、做好庭审前准备、参与调解、合议庭评议、判决书的制作、校对和送达、案卷的装订、归档和登记备查等一个环节的工作都需要书记员耐心细致有条不紊地完成。此外,书记员也是法院司法统计、宣传报道等事务性工作的主力军。书记员不单单只是一支录音笔,更是一双多面手。
有人说,书记员干的就是一些琐碎小事。的确,书记员干的都是一些小事,但每一件小事都与案件的顺利审结和法院的日常运转密不可分。每个环节中的一点小差错,就有可能导致程序上的诸多麻烦。一份薄薄的判决书,其份量却很重,因为关系着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张判决书在校对时,书记员都需要对每一个标点、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认真比对仔细推敲,确保文字、语法、数字上没有差错。诸多事务虽琐碎不起眼,却颇耗时费心,这是书记员工作的真实写照。
之所以有这些体会,是因为作为一名小小的书记员,我的“书龄”就快满两年了。常常,有些当事人会戏称我们为“书记”。一开始,我觉得十分不妥,一来名不符实,二来易引起误解。不过,现在细想想,这个信手拈来的“去尾”戏称倒也有几分贴切。因为在当事人的眼中,在大多数人的视野里中,我们永远都在奋笔疾书,俯首记录。
干一行爱一行一直是我对自己的期待和要求。书记员的工作每天在继续,依然有欢笑,也有烦恼。而我,十分乐意继续成为小小“书记员”中的一分子,伴随这些欢笑与烦恼更稳健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