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请问是尹钟吗?”
“对,你是……”
“我是法院小李,是这样……”
“小李呀,你好。哎呀,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他给了钱,还来我们家拜年,还给了我们孩子压岁钱……”我还没说完,对方就敞开了话匣子。
农历2007年12月28号,集中执行月,那时我还在法庭,随行政庭李庭长去乡下突击执行一个案子。
“喂,尹钟吗?我们到了,你在哪?”
“我就在他们家门口,他老婆孩子在家呢,你们赶紧来吧。”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周明(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让年仅4岁的尹萌(尹钟的女儿)失去了双腿,并因此需赔偿尹家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周明呢?你是周明的老婆?”李局长边问着边吩咐我们几个查看一下房间。
“你们别找了,周明不在家,要赔那么多钱,他哪敢回来呀,自从出了那件事,垫付了三万多的治疗费后,你看看我们家,现在哪还像一个家。家里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了,还有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孩子,钱都没了,还不知道孩子将来读大学怎么办?”说着说着女人哽咽起来了,旁边一个十六、七岁模样的男孩伸手搂着她的肩,像是在安慰着。
在屋里屋外查看了一下后,我们没找到周明。家里除了几样家具,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从街坊邻居那了解到,周明在出事前是个体户,一直在跑运输,经济上在当地还算可以。
“是这样的,逃避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今天申请人也来了,看看你们能不能坐下了,好好协商,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李庭长看了看双方。
“李庭长,你知道吗?我们家的小孩还只有4岁,孩子一天天长大,腿骨也在长,每过一阵子就要做一次手术锯到长出来的骨头。每次手术花费的费用不说,孩子遭的罪呀……”一个七尺男儿就这样潸然泪下起来,“你知道吗?她可懂事了,还天天安慰我说不疼……,能不疼吗?长大了该怎么办呀?”
女人把话接过来,“孩子的事我们真的很对不起,可是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呀,为你们家小孩的抢救,我们把我们家孩子读大学的费用都垫付出来了。还要十三万多的赔偿款,就是全家不吃不喝也一下子拿不出来呀”说着说着,女人低喃起来“孩子他爸为此过年都不敢回家……”
一起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了困境,李庭长很为难。一直在妈妈身旁的男孩说话了:“叔叔,我们家现在真的没那么多钱,让我爸爸回来吧,我明年就不上大学了,我去工作,给小妹妹挣医药费。”男孩说话声音很小但很真诚。“孩子,我们相信你这样说是发自内心的,你很懂事。但是你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这件事会有解决的办法的。”李庭长将男孩拉到一旁谆谆告诫。在我们看来,如果案件能和解的话就最好了,于是我们也尽量往这方面做工作。
后来在我们的努力和双方相互的谅解下,他们达成了一个八年的还款协议,即每年阳历的最后一天归还一部分直到还清。八年,时间很长,也很短。八年的时间,失去双腿的小女孩将变成一个花季少女。八年是一份承诺,如果八年中的第一年没有按约履行的话,此时的“八年”抵不过一秒钟的时间。
一年过去了,这个案子一直萦绕在心头,手机里一直留着尹钟的电话号码,该打个电话问问了。
从尹钟的话中,我了解到双方达成协议后,周明回来继续经营他的生意,只是比平常更努力了。周明如期履行了第一年的付款协议。过年的时候周明全家还跑到尹钟家去看望小女孩,此时的两家人不再心怀怨恨,不再抱怨天意弄人,而是像亲人朋友那样真诚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