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去纽约,这是2005年9月陶子出的专辑主打歌,快4年了,我依然喜欢着。
不过,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去纽约,倒不完全是经济问题,只是更习惯呆在熟悉的地方。去纽约是一个偶然。出生在美国的Boss Lee定在今年5月,在纽约举行盛大婚礼,大方地邀请全公司高管前往,机票食宿全包。早在3月,这个消息便传遍了公司上下。这么好的事,当然没我的份儿。
在完成US5月刊的样刊校对那天,我玩笑般地对前来拿样刊的Boss Lee说,我是未来的管理人员,是不是也能去纽约?Boss Lee微笑着回答,你去纽约的原因只是因为下月的US上需要有婚礼的图文,而婚礼上也许需要你讲一个童话故事。
写字与摄影确是我的爱好,但讲故事纯属偶然。在应聘这家公司时,要求必填写三项专业以外的擅长,除了会写字喜欢摄影,我只知道自己还爱做白日梦,绞尽脑子后填上了讲故事,记得当时负责招聘的人员脸上满是一副好笑的表情。
在第二轮面试的时候,应对面一位考官的要求临场发挥,边构思边讲述了一个《阳光》的故事。于是,我成了全公司第一个在讲故事后豁免第三轮面试直接进入公司的人,同时也成了内刊编辑室太太团里的唯一一位单身Lady。而那个考官就是Boss Lee。
要去纽约参加婚礼,美剧中的画面立刻闪现。我翻遍衣柜,当然找不到一件满意的长裙。趁着周末商场打折,特意抽空跑到王府井买了一条满是百合花瓣的淡黄色长裙和纯白色的高跟鞋,大方地花掉了整整三个月的薪水。
一个与昨日无异的傍晚,我们在候机大厅。更熟悉的他们在飞机上,很热闹,唯独我。还好,我早已习惯一个人。14个小时又15分钟后,飞机漂亮地降落在肯尼迪机场,依然是一个傍晚,依然是5月1日,13个小时的时差让时间停滞。
我习惯呆在熟悉的地方,也喜欢去不同的地方欣赏。到了下榻的酒店,第一件事情便是欣赏,从灯光到桌椅,从工作人员胸前戴的徽章到餐厅提供的免费纸巾,然后在头脑里迅速构思一个简短的故事,开始与结局不同,但过程总与爱有关。在进入内刊编辑室后,我发现自己编故事的能力以光速提高,讲故事的本领倒是依旧平平。
Boss Lee的未婚妻Melody是个全模,她有她的美丽,一颦一笑让人绝无抵抗力。平时,太太团成员们总是以她的衣着和装扮为时尚风向标,而可怜我的一身牛仔。但我有我的骄傲,两年夜以继日的匍匐前行换来了总编的第一把交椅,一个原本无足轻重的编辑室成了企业文化的象征,沟通与凝聚的平台,一支制作精良的金笔便是700多个日夜的奖赏。
婚礼进行曲响起,Melody一袭白纱款款而来,红地毯上拖着的裙角,宛如一朵会走路的百合花,美极了。我连按快门,拍下这一瞬间,右边脸颊却一道光闪了一下,恍惚听见一声更快的快门声。
我疑惑着,转过头,却看到Boss Lee站在过道对面,笑容盈盈。新郎这时才转过身来,确实是Boss Lee,不过是美国的Boss Lee,一对优秀的孪生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