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年做一项工作会感到枯燥,多想调动个单位,可不舍得现在这个岗位。
2004年,我被县教体局聘为一名法制副校长,给我平添了一个新的“职业”——空闲时得去学校给学生上上法制课。这是一件新鲜事,也是一件蕴含着许多乐趣的事,其他的不讲,凭着学生从开始到结束至少给我的两次掌声,就是给我莫大的礼遇。
学生在繁重的主课之下,听说上法制课,往往是求之不得的,也乐于接受。可是,起初我在讲课时,有的学生却时有开小差,做小动作,仨仨俩俩在“议论”什么。我反思,一定是课上得不精彩,学生听不下去,听不懂,久而久之,就达不到传授法律知识的效果了。于是,工作时,我特别留心,随身带着一个本子,把工作中的一些经典案例详细记录下来,把生活中一些与法律有关的趣事记录下来,然后重新编排“教案”,以案例、事例为主,穿插法律解释,再注入一些诙谐的语言,把法言法语变成学生爱听的“孩子话”。功夫不负有心人,接下来的课中,我的讲课学生很爱听,不时爆出阵阵掌声。这对我也是极大的鼓励。工作之余,我喜欢去学生送上一顿顿丰盛的法律大餐。不知不觉 6年了,永新大大小小的中小学几乎跑遍了,法制副校长,俨然成为我的一门“副业”,以至于同事们在法院网撰文调侃——贺主任的副业。
当然,在给学生上课之前,有人疑惑。有的学校领导问我要不要报酬,我说是义务的;有的教师问我是不是有任务,我说是又不完全是。因为,司法机关都有指导性任务,但无硬性指标;如果非得说有什么要索取的话,那么我想,还是学生的掌声吸引了我。我认为,学生的掌声是我最好的褒奖。
可是,一次经历却让我转变了看法——掌声,未必是褒奖。
有一次,我给某校高二的学生讲课,赢得满礼堂千余名学生的掌声与喝彩,我的侄女也在。课后,我怀着成就感问侄女说课上得怎么样?侄女说,伯伯,你不知道掌声除了褒奖外,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希望早点结束、早点下台!侄女的话很直接,也有道理。
我不由感叹,掌声好似鞭炮声,喜事、不幸事、接送客人等平凡事同样点燃着鞭爆。在学生开小差时,我何苦问他们是不是课上得不好?学生当然会“昧着良心”说上得好!又何苦仿演小品或唱歌的明星“拉票”:给我来点掌声好不好呢?
是的,掌声不仅是褒奖,也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更高的要求,陈旧的讲课模式,落后的教材,显然已经不再符合学生的要求了。看来,为了能够在这个讲台上继续讲下去,送上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我才刚刚起步。
掌声,是褒奖,也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更高的要求,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为了自己小小的“虚荣”,哪怕得到的不是褒奖,但我愿执着地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