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去年我刚来法院的时候,被分到执行局二组,组长是陈桂平。见他的第一面,发现这位法官很帅气,很年轻,也很喜欢开玩笑,我们都习惯喊他陈队,可是随着深入了解,发现这一切都是“假象”。
陈队是1966年生人,压根就不是我以为的年纪,而且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和我说居然在法院工作了将近三十个年头了,算是“老人级”了。这辈分,让我倍感压力。
陈队开玩笑也只是在工作之余,工作起来,还会骂人。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急死人了”。他做起事来,风风火火,同时也希望别人和他一样,一旦做事慢了,他会在你后面催你:快快快!有一次,他因为生病必须打吊针,上午他一下班就赶到医院,我以为下午他会晚点来上班,没想到刚到上班时间,就看到陈队提着工作包:“走,下乡!”
陈队工作很有一套,他常说,虽然我们是执行工作,但是我们要讲理,就是要让人把钱交来,也要让人心服口服,强制执行措施要用,但是要用的适当,恰当。记得我们去执行一个案件,被执行人是一个70岁的母亲(郭某)和20多岁的儿子(刘某)。到被执行人家中,发现只有郭某在家,陈队和她说明情况, 郭某知道我们的来意后,态度强硬地说没钱,陈队耐心解释,这不是我们要为难你,是在行使职责,法院生效的判决要执行。郭某表示要等她儿子回来解决。后得知刘某从外地回到家里,陈队立即到刘某家中,向刘某说明情况,并找到村支书,一起给郭某和刘某做通执行工作。后来,我问陈队,为何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陈队告诉我,他们孤儿寡母不容易,能使双方达成和解是最好的。
这位可爱的陈队,时而严厉,时而温柔,这就是我今后在执行工作的道路上要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