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出真知 创新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0-11-01 15:12:29


  实践出真知,创新促发展。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了一大批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的反腐倡廉创新经验,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报今天发表《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证——全国法院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综述》,对各级人民法院创造的新鲜经验,进行了适当的梳理和总结,以供各地参考。

  反腐倡廉建设重在实践,贵在创新。构建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正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最重要的实践载体和最重要的创新成果,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加快构建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拓展有效防治司法腐败现象的工作领域。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之中。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坚持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关键,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法院党员人数占绝对多数的政治优势,积极探索以党建工作带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将司法廉政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司法廉洁教育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司法廉政监督与党内廉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格局。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活动之中。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活动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内在统一、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关系,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审判流程控制、案件质量管理、法官绩效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审判管理活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人员的廉政监督,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防止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上级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工作中,要尊重下级人民法院的首创精神,大力提倡、鼓励、支持下级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经常深入下级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下级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从下级人民法院的丰富实践中获得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

  希望各级人民法院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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