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10月是司法公开宣传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各种宣传活动,营造了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宣传月期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上下联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各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指导机制,命名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立司法公开网站。地方各级法院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加大投入,构建平台,开放法院,细化标准。一场场生动的庭审观摩在各地展开,一个个活泼的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活动纷呈推出。有的法院开展了百案巡回审判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的法院设立了户外大型电子屏幕,人们驻足街头便可观看庭审直播实况;有的法院开通了“网上法院”,百姓在家中轻点鼠标便可上网查询和观看庭审直播;有的法院实现了全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有的法院在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确保媒体旁听庭审的座位;有的法院取消了旁听查验身份证的限制,实行通过安检后的无障碍旁听……一项项新举措的运用,缩短了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更打通了人民群众监督法院的渠道。
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了。在活动期间,各级法院通过系统梳理已有的宣传模式和宣传技巧,整合各种司法资源和司法力量,在全国法院形成良好的司法公开氛围。宣传月活动集中展现了法院的精神面貌,提高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司法人员的各种行为,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活动虽然只有一个月,但它就像一把金钥匙开启了公信与司法之间的隔离门,把司法带到了阳光下,带到了更加宽阔的道路上。那么,下面该做些什么呢?别无选择,那就是: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
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就要彻底扫除公开理念上的障碍。我们有的同志认为法院目前公开已经做的很多了。但事实上,人民群众中有许多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是因为我们的公开力度不够大。我们把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案件流程、裁判结果以及所有与人民群众有关系的审务工作全部向社会公开了,各种无中生有的猜疑就会烟消云散,法院的公信度也就会因为公开而提高。目前我们要克服怕麻烦、怕丢面子、怕得罪人的三怕思想,加大推进公开的广度和力度。
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就要深度谋划司法公开的长期目标。司法公开不是一个临时性的短期行为,而应当有长期目标。从国家层面来说,司法公开要实现司法政策的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的司法民主权利;从当事人角度来说,司法公开要实现司法程序的全程透明,保障当事人在公开、公平的秩序中实现其寻求司法救济的需要;从法官角度来讲,司法公开可以让法官更加自律,更加恪守职业道德,实现其作为法律守护者的使命。
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就要探索建立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由于法院工作有其独特的司法规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性质的不了解,造成对法院工作的误解或者期待过高,使法院的工作难以开展。只有通过公开,才能解除人民群众的误解和猜疑。司法公开涉及法院审判、执行以及各项审务工作,公开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利用科技助推公开的力度,将司法公开作为法院的一项常态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就要建立畅通无阻的监督渠道。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切实改进我们的工作;要建立畅通无阻的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把意见表达出来,通过接受批评以强化监督,通过落到实处以改进工作;要敞开法院大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与人民群众平等交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亲近法官、接近法院,继而获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司法公开宣传月为法院的公开工作吹起了新号角,但是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司法公开还有很多事要做,公开的改革要不断突破,公开的责任要不断强化,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要不断提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打造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让司法公开的阳光照亮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