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因办案需要法官经常需下乡或出差,往往徒步几十分钟的泥泞的山路或村道才能到达当事人家中或者驾车几十个小时才能出完一趟差,一般出发地与到达地温度差异明显、费时较长,舒适的穿着十分重要。但目前的春秋和冬季的法官制服都是西服样式,不仅领口大、保暖散热性能较差,而且不耐磨。在下乡或出差办案的过程中,带来行走速度缓慢、穿着不舒适、举手投足不便等诸多问题,延长了办案时间,制约办案效率的提高,故很多法官下乡或出差时不得不放弃穿着制服,但穿便服出差既不利于树立法官的整体形象,也不利于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为此,笔者建议最高院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为基层法官配发夏秋与冬季夹克式制服及山地鞋,夹克式制服可参考警服的执勤服制作,设计佩带天平图案的硬肩章、有法官(非法官的则为“法院”)字样的袖章,胸前设置扣式佩戴国徽的地方,以免个人所扣国徽的位置不统一。另外,还可统一配发优质轻便的运动鞋,确保防滑、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