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杂文)

  发布时间:2011-03-02 09:14:1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该规定,最高法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是经过对少数法官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办案法官违法办理案件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所以痛下决心以规定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要解决人情关系干扰工作问题的态度。

  这个决心好,不只广大群众拍手叫好,相信部分被找过关系说过情、被领导指示过的法官也暗自欢喜。但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有人说,最高法在两会前期做一个这样的公告无非是想在人大会上为法院拉拉票,不过又是一纸空文而已。

  笔者认为这个规定本无特意广而告知的必要,因为它要表达的东西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杀人犯法”的道理是一样的,那就是公正司法。公正司法重在要抓落实,要敢动真格,有令即行。既然人情关系案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地步,那何不学学商鞅变法,学学阿里巴巴的马云“挥泪斩马谡”,严惩个别领导和办案法官,要知道往往一个小惩诫比一堆大道理更管用。套用马云一句话,如果今天我们没有面对现实、勇于担当和刮骨疗伤的勇气,法院将不是人民的法院,坚持法治社会的梦想和使命就成了一句空话和笑话。

  话说回来,人情案、关系案产生的源头是什么?是因为有人找。谁找?当事人找。当事人是谁?人民群众。在中国大部分群众的心里,相比法律,似乎更信人情。所以一听说要打官司,一些人连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也寻寻觅觅起来。规范法官行为很重要,但破除“官司一上门,双方都托人”的观念也很重要。假如你被人告了,你会找关系吗?有人说我不会。但不会是因为没关系可找,还是因为内心的坚定。假如某某院长是你亲戚,你还能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吗?因为内心存疑,又迫切地希望能赢得这场官司,所以不管自己有没有理,都希望找点关系来给自己打预防针。于是乎关系人情案也就这样产生了。这就好比赵本山的小品《拜年》,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有了什么事,找法院给我们做主。可是我们一边这样希望,一边又在有意无意地干扰着司法公正。我们在这唇枪舌战地评论最高法是在做秀。可不管是做秀也好,是动真格也罢,至少这个规定很阳光、很灿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可能要做到绝对的公正司法离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可是相信它并支持它,才能渐渐拉近与它的距离。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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