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发布时间:2011-09-23 08:47:26


  人民法院审判理念,是广大法官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伟大进程中形成的思想、观点和理论。通过《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的学习,我们可以清晰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整体框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达到一个飞跃性的认识。这是一本值得我们每个法院工作者认真研读的著作,其精髓在于八个字: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真学:过好思想理论关

  领会审判理念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好“真学”。我们要以学习审判理念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和基本内容,深刻认识其优越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正确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内涵及相互关。针对目前社会转轨期,各类新型、疑难纠纷逐年增多,新的案件类型不断涌现,更需要我们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用心做事,秉公办案,把群众利益视为至高利益,自觉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来武装头脑,主动把思想统一到科学的审判理念上来。

  真懂:过好领悟升华关

  我们要在“真学”基础上“真懂”。要认识到要想实现好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依法判决和诉讼调解、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和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依法独立行使审判与接收监督、人民法院工作专业性和坚持群众路线这五方面的关系;要自觉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要把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自觉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以文明的形象、公正的立场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公正,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理想的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真信:过好理想信念关

  “真信”是在“真学”和“真懂”之后发自内心的自我认同。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人民法院的广大干警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信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真用:过好实践运用关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真学”、“真懂”、“真信”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真用”。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将这些审判理念与服务人民群众结合起来,践行好司法为民宗旨,才算实实在在地做到“真用”。“真用”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重点,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结合基层法院的实际,把“巡回审判”开到更偏远的村庄,把法律宣传送到更需要的人群手中,切实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将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立案、接访、开庭、执行等每一个环节,将司法的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

  可以说,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四个方面是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真学是基础,真懂是核心,真信是关键,真用是目标。在新形势下,我们每一名法官只有踏踏实实做好这“四真”功课才能真正领悟人民法院审判理念,才不愧于人民法官前的“人民”二字。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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