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

  发布时间:2014-12-05 10:23:52


  永新法院网 “被告人肖某,现在我们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你进行讯问,你能否听清楚我说的话?画面是否清晰?”“法官,我听的很清楚,整个画面也很清晰。”

  被告人肖某,因盗取他人钱财价值2987元人民币而被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新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实,并查明被告人肖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后该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肖某不服,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尽快审结此案,及时向被告人肖某了解案情,12月3日下午,市中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羁押在永新县看守所的被告人肖某进行远程视频提讯,中院在远程提讯结束后,通过传真将笔录传到永新,由永新法院法官交由肖某确认签字,最后再通过传真把被告人签字的笔录传回至市中院,整个提讯过程用时仅20分钟。

  据悉,此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是永新法院首次使用,该系统于今年6月成功建成,法官通过此系统不出门即可顺利完成提讯。比起以往法官、书记员必须要到案件所在地看守所进行提讯,往返时间长、耗费人力财力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的使用有效地降低了司法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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