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12月10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以103分的高分,顺利通过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特级评估组的评审,被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
考评组由省档案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吉安市档案局、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永新县档案局等单位专家组成。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抽查案卷、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评认定。
经过考评,考评组一致认为,永新县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档案规范管理程度逐步完善。明确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并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综合档案室,对各类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并形成网络管理体系;制定从文件材料收集到档案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执行;开展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档案室设备齐全,档案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做到了档案库房、调阅室和办公室“三分开”;配备专门计算机、复印机,使用温湿度测量仪、去湿机等档案保护设备,购置现代化的档案密集架等。基础业务工作扎实,档案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制定了档案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分类立卷归档;库房保管的资料经过系统整理、编目,排列整齐、系统、有序;使用科技档案一体化管理软件,建立各门类的载体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编写了各类档案检索目录;编纂了组织沿革、大事记、历任正副院长等参考资料,档案利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阳表示,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