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爱情都去哪儿了?

  发布时间:2014-02-14 09:42:00


  马年春节刚过,好多男男女女扎堆上法院闹离婚。正值元宵节与情人节“喜相逢”的好日子,不免让人感叹“婚姻不是儿戏,爱情都去哪儿了?”近两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离婚案件呈逐年增多之势,并且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不是嫁鸡随鸡,女人也能提离婚”。

在过去,提出离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甚至是不道德的,群众往往会把先提出离婚的一方看作过错方。在以前,首先提起离婚诉讼的绝大多数是男方,是那些“负心汉”。究其原因:一是男方发达后有了第三者,抛弃结发妻子;二是男方重男轻女,想方设法赶走不生男孩的老婆。然而,时过境迁,离婚提起的主动权也逐步转移,女性已成为离婚案件的“原告”。笔者所在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在2013年一共受理了离婚案件424件,其中女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为267件,占63%。女性提起离婚诉讼占多数的这个特点可以折射出农村社会的两大变化:一是普法教育在农村逐步显现成效,农村妇女特别是青年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提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主妇任打任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女人同样可以对男人说“NO”;二是男性的离婚策略有所改变,有的男人在婚变纠纷发生后,采用以静制动的方式对待离婚纠纷。男方的这种策略似乎有两个好处:既能达到离婚目的,又不想落个抛妻的骂名。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审理离婚纠纷确是基层法院的重头戏。笔者认为,审理农村离婚案件的法官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足够的耐心,尽量与当事人“沟通再沟通”,尽量“劝导再劝导”。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坚持“调解再调解”,“宁多费口舌,不破一桩婚”。当然,也得分清是赌气离婚,还是感情破裂。对于前者,应尽可能调和或动员其撤诉,以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对于后者,应尽可能调离或依法判决,让双方“好聚好散”。

  二、“感情被分居,都是打工惹得祸”。

  外出务工,是造成农村家庭婚姻不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笔者所接触的离婚案件当中,因外出打工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占离婚案件的30%以上。以下两种情形居多: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在外务工一方经不起外面精彩世界的诱惑,最终引发了离婚大战。例如,永新县烟阁乡某村的贺某和左某于1990年结婚,自1997年贺某外出打工后再也没有回家,去年却回家提起了离婚诉讼,后法院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为依据判决准许离婚;二是因务工时相识的夫妇闹离婚。因双方缺乏了解,结婚后因生活习惯、性格有差异,最终不得不以离婚来“了结”草率的婚姻。例如,家住永新县才丰乡的梁某与广东省的肖某于2000年在东莞市打工时相识,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后经法院调解离婚。笔者认为,工作分居两地与因感情破裂分居不能相提并论,法官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面对离婚中的男女,法官的职责不是简单的“案了了事”,而是尽力让双方“皆大欢喜”。

责任编辑: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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