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岭法庭“好快省”审结一起外地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08-01-18 08:47:16



  永新法院网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有了你们我们老百姓就有依靠了!”当原告王一珠的妻子拿到两夫妻半年多的工资6200余元时,连连对办案法官道谢。1月18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外地农民工工资案,并将工资款发放到位。使原告夫妻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1月14日上午,一对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夫妻走进法院,拿出一张邹巴巴的纸,哭着说要法院为他们讨回雇主刘某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资6000余元,有雇主刘某写的一张欠条,但是他们只知道雇主的大概住址。立案庭在为他们快速立案以后,承办庭小屋岭法庭尹晓方庭长考虑到夫妻俩都是外地人,而且马上要过年了,办案时间多一天无形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此外还了解到原告王一珠的儿子腿受伤,正在家中治疗急需钱。于是尹庭长不顾近日江西的严寒,与书记员一起,带着原告夫妇驱车前往寻找被告。

  原来,原告王一珠夫妇都是湖南攸县人,07年上半年经其表哥介绍,来到永新北路一偏远乡镇,为一刘姓家具店老板做木工。做了半年多,因为与雇主刘某发生纠纷,便欲结算工资不做了。当时刘某以资金周转不便为由,给原告夫妇出具了一张欠条。后来经原告多次催要,刘某均以原告所做家具不合格为由未付工资。眼看着自己辛苦了半年却换回一张白条,原告夫妇急了,于是向法院起诉。

  北路某乡镇相距法庭办公处40余公里,而且多是山路,加上近日江西天气骤然变冷,路面湿滑,当找到被告时,已经是中午1点多。尹庭长他们顾不上吃中午,当即决定召集双方调解,而被告坚持要求原告为其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才肯付工资。于是尹庭长不厌其烦地给被告做思想工作,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出眼下快过年了,要求原告返工时间上已经不够,而且从情理角度说服刘某,使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已侵害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刘某更被法官一心为民不辞辛苦的办案作风所折服;而原告看到法官如此贴心,也承认其所做家具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同意扣出小部分钱作为返工的费用。刘某表示其资金均投入年底进货,需要在17日左右才能拿出钱,原告夫妇表示同意,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

  案子调解后,尹庭长也是没有放下心,而是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催被告尽早归还原告工资款。终于,18日一大早,被告将原告工资6200元交到法院,法院收到案款后,及时向原告发放,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彭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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