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4月25日,永新县人民法院里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齐声对办案法官连称谢谢。
汪晚福和汪国庆本是住前后屋的老邻居,两家一直感情很好。2007年12月11日,汪晚福、汪国庆两位老汉相邀上山砍柴,两人便一人拉着一辆板车上山。把木柴装上车后,汪晚福在前,汪国庆在后,一起下山。由于路弯坡陡,加之板车辎重过多,汪国庆因为年龄大,一不留神,在一个弯道上板车脱手,朝前面的汪晚福撞去,并将汪晚福撞到在地。后去医院检查治疗,花去6000余元费用。汪晚福在和汪国庆协商治疗费的承担时,因协商不成,屡次发生激烈争执,两家关系也一度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今年3月3日,汪晚福一纸诉状把汪国庆告上法庭。
立案后,法庭审判人员通过村委会了解到原、被告系多年的老邻居,且两人一直很要好,这次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两人结下了疙瘩。4月25日,办案人员便邀上原、被告家人以及证人一起到山场事故发生地实地进行勘察,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大、其中一位又有伤在身,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庭审判人员在勘验事故现场后当即回到村里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深深打动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两老汉感动地说道:法官不辞辛苦为我们的事这样细致入微调查,真是太难为你们了,我们也要发扬风格。说罢,双方家人当场握手言和,并达成协议,两位老汉也紧紧的抱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