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因没钱,便将贼手伸向昔日的房东以及好朋友,疯狂盗走房东及朋友5300余元,12月23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对这名专吃“窝边草”的盗贼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今年6月份,被告人谭某专程跑到与永新相邻的永丰县看望他以前的房东,在房东吴某盛情款待他后,却没想他因没钱用,趁吴某外出窜门的机会,将其抽屉里的现金4500余元盗走。今年9月份,初尝甜头的谭某再次将手伸向朋友,他趁在朋友家玩的机会,将朋友放在他睡房里的800余元盗走,并找借口离开朋友家。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窍取他们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