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明里使人约被害人打麻将,却趁被害人外出之际,伙同他人共同窃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5000余元,12月24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对这名狡猾窃贼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明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6月12日清早,彭某龙(在逃)便邀请被告人彭某明前往某砖厂实施盗窃,二人先通过被告人彭某明约出该厂出纳打麻将,将出纳“稳”住,然后在打麻将的过程中,通过短信联系,来个里应外合,彭某龙便趁机撬开砖厂窗户,将该名出纳抽屉内的现金11000余元全部窃走。被告人彭某明得知计划成功后,又在当天晚上11时许,伙同他人开二部货车到永新某铁矿厂盗窃铁矿石15余吨,价值4000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共同窍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