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特殊的“条子”助案件速办结

  发布时间:2010-01-05 11:42:44


  永新法院网讯 元旦前夕,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在不到1天的时间内顺利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经调解和好如初,而这一切与该庭庭长递的一张特殊的“条子”有关。

  因年末案件较多,每个法官手里已有5、6个案子要审理,该庭庭长12月29日从立案庭签收案件后便认真审阅案卷,从起诉状中得知原告朱某怀有身孕这一特殊情形后,考虑到主审法官陈法官当时在下乡办理另一案件,不知道何时能回,庭长便在案卷上附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原告怀有身孕,为减少当事人不便,请速办此案。

  12月29日下午5点多,快要下班了,陈法官下乡回到办公室,在看到庭长写的“条子”后立即仔细审阅案卷,随即拨通了原告在立案时提供的电话,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09年1月22日办理结婚登记。原告婚前在镇上开了个小店铺卖些女鞋类,被告在东莞打工。婚后不久的4月份,原告关掉店铺到被告处,却得不到被告的关心,原告一气之下回娘家,被告就卖掉原告买的5000元电脑和店铺存积下的鞋,但却没有寄回一分钱给正怀有身孕的原告,也对原告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原告觉得肚子里怀的是被告汪某的孩子,却得不到一点关心,觉得一点都不像夫妻,越想越委屈便起诉至法院。与原告通完电话后,陈法官又立即拨通了被告汪某的手机,汪某正在东莞打工,并不知道妻子起诉他离婚一事,被告汪某称因为工作忙平时较少关心原告,是他的错,愿意改正,还说要陈法官多做原告的工作,他立马买汽车票赶回永新希望原告给他一次机会。

  30日一上班,法官便联系原告要其来法院,并将和被告昨天下午通电话的内容告诉原告,劝说原告要保重身体,看能否给被告汪某一次机会。上午9点,原、被告双方都坐在了陈法官和书记员面前,主审法官先让两个人交流、沟通,自己则仔细倾听,得知原告是因为结婚后没能得到很好的关心,尤其是怀孕期间被告更是不闻不问觉得太委屈才提出离婚,而原告也陈述了自己的原因,承认错误。法官抓住时机给两人做了调解笔录,原告朱某愿意给被告汪某一次机会,被告汪某为表诚心承诺书,并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双方和好。至此,从立案到结案,花了仅1天的时间。

  在此,法官也提醒即将为人父母的夫妻,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一定要比以往更细心呵护妻子,而妻子也要多体谅在外工作丈夫的不容易,互相理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温馨的环境。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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