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1月7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款2000余元交到了岩某手中,岩某接过钱说,“可以过个像样的春节了,谢谢你们了”。
2009年12月30日,岩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来到该院申请执行与尹某的赡养纠纷一案,我院执行局一接到案件,立马组织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快过年了,说什么也要让老人家过个好年。”1月1日,当每个人都沉浸在元旦的节日气氛中时,执行法官正在加班加点的工作,在联系尹某的同时查找收集尹某的相关信息。1月4日,该院执行法官接到银行的反馈查询信息,尹某在银行存有1万余元,一得到消息,执行人员赶紧前往银行冻结存款。1月5日,一直不肯露面的尹某终于现身,他一见执行法官就诉苦:“我上有二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怎么就只执行我一个人?”执行法官耐心地给尹某做工作,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尹某仍坚持不肯出赡养费。
1月6日,该院执行法官依法从尹某的银行帐户中扣划执行款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