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排水起纠纷 法官现场勘查息诉

  发布时间:2010-01-25 10:24:06


  永新法院网讯 1月22日,永新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邻居间因倒水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陈某,现年54岁;被告龙某,现年64岁。陈某的房屋后门对着龙某房屋前门,一天陈某往后门倒水与邻居龙某发生争吵并打架,双方互有损伤,经人民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陈某反悔又诉至法院要求龙某赔偿损失5000多元。

  庭审中,双方的对立情绪很高,原告要求赔偿,被告以经人民调解主张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承办法官却发现双方争执的并非医药费,而是房屋边上生活排水问题,也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线。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冒雨赶往现场,经过一番勘查绘图,释法析理,告知邻里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双方连连点头称是,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就如何排水、赔偿等达成一致,一起剑拔弩张的乡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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