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争地大打出手 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10-01-28 10:58:45


  永新法院网讯 叔侄俩为争宅基地动手,结果两人负伤一人判刑。1月27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巴晓龙拘役四个月。

  被害人巴某、兰某系被告人巴晓龙的叔叔、婶婶。2008年11月15日上午,巴某家正在浇地梁时,巴晓龙带多人前来阻止,并用橇棍破坏地梁。兰某上前制止,被巴晓龙甩倒在地致伤。次日凌晨,巴晓龙再次带多人来到巴某家准备破坏地梁,被巴某发现并上前追赶,巴晓龙便和其他人用木棍殴打巴某。经鉴定兰某、巴某的伤势分别为轻伤乙级、轻伤甲级。事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巴晓龙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巴某致轻伤甲级、兰某致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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