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5月5日下午,永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某木材厂一间简陋的库房里对一起木材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严肃的庭审现场,被告“坐立不安”,多次站立,审判长不但未制止,反而允许。审判长解释,在向被告送达起诉书时,发现其腰椎刚动完手术,行动不便。为不影响其术后的康复,决定将审判庭搬到被告居住的木材厂。同时考虑到其不宜久坐,特许其开庭时自由变换坐、立姿势。
近年来,永新法院为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加大创建“服务型法院”力度,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巡回办理案件,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