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争遗产反目 法官柔情调解止诉

  发布时间:2010-04-07 09:08:14


  永新法院网讯 4月6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原告小亮(化名) 与被告小刚(化名)为了争父亲遗留下的一处房产,兄弟间抛弃亲情闹到法院,最后在法官的柔情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小亮与被告小刚是亲兄弟,父亲生前在县城和乡下各遗留一处房产,原告起诉正是基于父亲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将两处房产均归小亮所有),而被告小刚坚持认为乡下的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因为原告小亮继承了父亲在县城的那处房产,遗嘱将乡下这处房产也归原告所有不是父亲生前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此争执不下。

  主审法官了解到原告即使继承了乡下这处房产也不会住用,而被告没有别的住处,于是以法析理,结合农村风俗习惯,讲亲情,讲道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主审法官的柔情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将所争房产转让给被告,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8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至此,一起遗嘱继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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