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

  发布时间:2010-11-02 17:07:49


  永新法院网讯 11月2日下午,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左某该日当庭领到法院转来被告留某所交的赔偿款2.9万元,并感谢说:“终于今天拿到了赔偿款,真是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

  原来,在2010年2月22日,被告留某驾车与被告马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原告左某发生侧面相撞,造成马某、左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留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左某不负责任。事发后,两被告一直未付款。2010年5月11日,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3.3万余元,以及承担伤残鉴定后的伤残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由于被告马某在发生事故后离开永新通过各种方法无法联系,原告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马某的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予其的请求。原告左某与被告留某的争执焦点在于事故责任的划分轻重及赔偿数额的多少,且被告留某认为马某应负主要责任。在开庭审理前、中、后三个阶段,主审法官多次耐心地向双方解读法律规定,详细说明举证责任及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并且引用相同类型的已决案例引导双方缩小差距,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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