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产父女对簿公堂 细调解法官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0-12-01 17:08:08


  永新法院网讯 11月29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审结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

  1999年12月9日,原告出资购买土地兴建房屋后以被告名义登记,即座落在永新县禾川镇建设街房屋一栋和座落在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村土地一块。2007年,二颜出资购买座落在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一套,以二颜和原告名义联名办理房产登记。原、被告双方在2009年4月3日的协议书中对所购房地产的事实予以认可,并同意相互办理房地产过户事宜。被告老颜与原告小颜系父女关系,原告小颜与二颜系姐弟关系。由于被告未按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原告于2010年10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庭审中,原、被告对房产没有争议,但原告怒称,被告不顾父女情谊,联合一家人对付自己,现在还拖着不给办房产过户手续。被告却痛心称,原告是他大女儿,辛苦把她拉扯大,女儿长大了却对自己对家人没有顾虑半点亲情,现在还来争自己的房产,永新的房子是自己出钱买材料,亲自监工兴建的,只要原告同意把广州房子过户给儿子,自己同意在永新给原告办过户手续。

  主审法官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原本是父女俩,却对簿公堂,听着就让人痛心疾首,希望两人珍惜用金钱都无法横量的父女情谊,女儿应当孝顺尊重父亲,父亲则需爱护帮助小辈,一家人和和气气生活。最终,原、被告同意调解,相互办理过户手续,只是要求新办的房地产证件要先交到法院,待两地都办齐了,原、被告统一到法院领取房产证,这起尖锐的家庭内部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原登记在被告老颜名下座落在永新县禾川镇建设街的房屋和座落在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村的土地,确权并过户给原告小颜所有,过户费用由原告小颜承担;原属原告小颜和颜二联名购置的座落在广州市的房子过户给颜二所有,过户费用由被告老颜承担。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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