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建惹纠纷 现场勘查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0-12-31 11:20:48


  永新法院网讯 12月30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就纠纷事实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原告尹某与被告龙某都是象形某村村民,两人又是邻居关系,尹某家住房与龙某家老屋相邻,中间留有一条供两家出行的巷道,巷道北端宽2.2米,南端宽1.08米。2010年被告龙某家拆除老屋改建新房时已用泥土、砖块等将此巷道填埋。原告尹某认为公共巷道被填塞不仅造成通行不便,而且造成下雨后雨水直接灌入自己家中,于是多次与被告龙某协商要求恢复巷道原状,均遭拒绝,且村、乡两级调解均告失败。此后,原告向法院起诉。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于基层,将当事人的心结打开,避免矛盾的扩大化,该院法官驱车近30公里到达纠纷发生地,在两房屋间只有2米多宽的巷道内,原、被告都在场的情况下,手拿皮尺和照相机在做着现场勘查,经过2个多小时的勘查和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约定相邻房屋公共巷道北端宽2.2米,南端宽1.08米;约定靠原告家住房向外延伸为1.1米、南端0.5米归原告使用,从被告家老泥脚向外延伸1.1米、南端0.54米归被告使用,并约定被告现已填满的占用原告家巷道部分需在十天内清除。

责任编辑: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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