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杆“躺”路上致人亡 法院真情调解平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08 17:31:05


  永新法院网讯 7月7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倒地电线杆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某电信公司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被告李某赔偿原告3万元,超出诉讼请求数额的部分原告自愿放弃。

  2011年1月8日(大雾天气)清晨6时左右,受害人马某骑摩托车前往永新县龙门镇做工,在途经永新县台岭乡长烟基地时,不慎撞在倒塌在路上的电线杆上,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7日晚,被告李某驾驶货车经过该路段时,无意中刮到了路旁的电线杆(李某当时并不知道),致电线杆倒塌。倒塌的电线杆属于被告某电信公司管理和所有,电线杆倒塌后,被告某电信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后,原、被告矛盾非常尖锐,受害人马某的妻子和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43780.8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本着“化民忧、解民难”的理念,仔细分析了案情,为了顺利化解该矛盾,平抚死者家属的激动情绪,防止矛盾继续恶化,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在调解中向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关系并告知了举证责任,在调解后仍存在分岐的情况下及时安排了开庭审理。庭审后,根据庭审举证情况又着重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在被告哥哥李某出面担保的情况下,原告之前坚决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赔偿款的意见得到了扭转,经过法官的真情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这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得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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