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前樟树碍风水 砍伐引来牢狱灾

  发布时间:2011-08-12 09:03:50


  永新法院网讯 8月11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肖某大儿子准备建房。2011年3月2日,肖某请了个“风水先生”勘查宅基地。看风水的人讲,旁边的樟树碍风水,要砍,。肖某听信其言。3月9日,雇请油锯工将樟树锯倒,并锯成13根2米长的樟原木,运至县城锯板厂加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于3月10日对肖某存放在锯板厂的樟原木进行查封。经鉴定,该樟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树龄58年,折活立木蓄积1.8175立方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樟树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考虑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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