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强男弱闹离婚 温馨提示镜重圆

  发布时间:2011-11-30 09:38:56


  永新法院网讯 原告文林林和被告左金风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一直女强男弱,女方平时生活又常不注意照顾男方面子,导致男方起诉离婚。2011年11月28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在不准离婚判决书上别出心裁地附上了法庭温馨提示:一、文林林先生:请珍惜曾经的追求,曾经的拥有;二、左金风女士:老公的收入都进了你的金库,确实是好老公,好好地去爱,去珍惜,男人最要面子。

  原、被告于2001年认识,当时原告已是永新县第三中学老师,被告师专读书实习到永新县第三中学时两人开始恋爱。2002年办理了结婚登记,2003年生育一女。原告比较内向而被告较为倔强,两人性格上的差异,导致婚后常为生活琐事闹矛盾。加之被告又比较强势且常不给原告留面子,甚至曾在操场上当着学校师生的面扇原告耳光,让作为男人的原告感觉很没面子,关系逐渐恶化,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和原告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只是性格差异致使表达爱的方式不对,伤害到了原告,原告可给她一次机会,让她改正。主审法官在权衡原、被告家庭情况后,考虑双方感情尚存和女儿健康成长,冀望双方冰释前嫌,平时生活多交流多沟通婚姻状况是可以改善的,遂作出不准予离婚判决,并以附以温馨提示男方珍惜美好过,女方珍惜眼前人。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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