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搭乘好心叔叔摩托车顺路回家,没想到看似文质彬彬的所谓老师竟是色狼,趁机行禽兽之事,试图强奸无辜女生。2013年1月22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这样一起强奸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水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8年7月6日,被害人尹轩然走在回家的路上,路遇被告人刘水生,看似文质彬彬的刘水生谎称自己是永新二中的老师,愿意顺路载尹轩然一段路,尹轩然只要帮忙提一下书即可。见有顺风车可乘,尹轩然一口应承了,还以为遇到了好心叔叔。当两人行至一山路旁时,由于路况较差,崎岖不平,两人便下车朝山上走去。上山后,刘水生见尹轩然颇有几分姿色,淫心四起,提出要和尹轩然发生性关系。尹轩然大惊失色,强烈反对。刘水生见状,立马用凶狠的言语恐吓尹轩然,并不顾尹轩然的强烈反抗,将其压倒在地,褪去自己的裤子,当用自己的生殖器接触到被害人尹轩然的生殖器时即将精液射在了被害人大腿处,挣扎中被害人尹轩然手被擦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水生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威胁、胁迫的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刘水生犯罪时,因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