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丈夫频繁性暴力 妻子忍无可忍把婚离

  发布时间:2013-04-08 10:46:28


  永新法院网讯 夫妻之间只有互相尊重,感情才能长久。丈夫频繁使用性暴力是极大的不尊重妻子的表现,只会得到一时之快,而失去婚姻幸福。2013年4月6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龙芬与被告尹天国离婚。

  龙芬和尹天国同乡,自小就认识,同在深圳务工。2011年3月份同乡聚会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发生性关系致龙芬怀孕。在龙芬的要求下,2011年9月份两人登记结婚,于2012年元月份生下一子。2011年10月中旬某个晚上,龙芬怀孕已六个月,尹天国仍然要求与龙芬发生性关系,龙芬生气的拒绝了,恼羞成怒的尹天国一把抓住龙芬的头发,把龙芬按倒在床,意图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龙芬大叫惊动了尹天国的父母,尹天国才罢休。尹天国之后在龙芬怀孕、坐月子期间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便对龙芬恶语相加,侮辱其人格,甚至使用暴力。

经法院调解,原告龙芬与被告尹天国虽为同乡,但婚前未真正地相处过,只因为一夜情致使原告怀孕而草率结婚,双方无感情基础,被告因性暴力造成两人的感情完全破裂。经两人同意,法院调解原被告离婚,婚生小孩由被告抚养,原告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跟自身的经济条件每年付给原告抚养费5000元。(涉及个人隐私 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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