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括
新闻中心
审执要览
廉政之窗
法院文化
法院公告
法律法规
红色永新
专题报道
五心合一
当前位置:
审执要览
->
案审快车
新法制报:不堪丈夫性暴力妻子诉离获准
作者:刘荟
发布时间:2013-04-23 15:20:39
本报讯 刘荟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丈夫不顾及妻子的身体状况,屡屡提出性要求并频繁使用暴力。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尹小莉与被告龙志强离婚。
尹小莉和龙志强(均为化名)为同乡,同在深圳务工。201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尹小莉怀孕六个月时,龙志强使用暴力,欲强行与尹小莉发生性关系。之后龙志强在尹小莉坐月子期间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便对尹小莉恶语相加,侮辱其人格,甚至使用暴力。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婚生小孩由男方抚养,原告每年付给被告抚养费5000元。
责任编辑:兆明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