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不堪丈夫性暴力妻子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3-04-23 15:20:39


  本报讯 刘荟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丈夫不顾及妻子的身体状况,屡屡提出性要求并频繁使用暴力。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尹小莉与被告龙志强离婚。

  尹小莉和龙志强(均为化名)为同乡,同在深圳务工。201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尹小莉怀孕六个月时,龙志强使用暴力,欲强行与尹小莉发生性关系。之后龙志强在尹小莉坐月子期间多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后便对尹小莉恶语相加,侮辱其人格,甚至使用暴力。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婚生小孩由男方抚养,原告每年付给被告抚养费5000元。

责任编辑: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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