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8月6日,永新县县委常委段晶明、永新法院院长曹阳、永新法院纪检组长周小平在高桥楼镇药湖村、坳背湾、白堡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工作落实到村、到户。
段晶明、曹阳在村委会主任的带领下,详细咨询了四户极度贫困家庭的情况,全面了解贫困户的收入来源。调查中发现,贫困户的家庭大都因老幼病残致使家庭劳动力不足。做到精准扶贫,把扶贫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单靠捐款的救济方式只能让困难群众好过一时,授人以渔不如授之以鱼,要立足本地资源,通过富裕户、能人带动贫困户发展,如高桥楼镇的水果产业化项目就是一个契机。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保障,如对对困难群众项目参与中的合同签订问题把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困难群众利益,为困难群众的致富之路保驾护航,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阳光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