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陶远鸣院长到永新法院展开调研

  发布时间:2007-06-08 09:04:31



  人间四月天,桃李争艳,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怡人,永新法院大门台阶前两边绽放的红杜鹃显得格外亮丽。                       

  2007年4月3日上午,市中院陶远鸣院长一行5人,在永新县委书记黄少峰等有关县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永新法院进行调研并与永新法院全体党组成员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陶远鸣院长强调,法院工作不要只看到一年到头审结案件的数据,不但要案结事了,法院工作更应当紧紧围绕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切实为当地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法院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取得政府支持,要认真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法院工作必须立足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亲民、爱民的宗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县委书记黄少峰在陪同调研时指出,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有前瞻性,要善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消除矛盾隐患,永新法院要积极参与到本县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去,要积极参与各种专项斗争,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确实保障永新经济发展有一个健康的环境,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创建和谐平安永新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李小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