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民事专案专审提升调解率

  发布时间:2007-06-08 09:06:00


  2007年6月5日上午9时,江西省永新县石桥镇长溪村委夏塘村三组的33位村民的诉讼代表人从法官手里接过了调解书,这是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今年调结的第54起纠纷。截至6月5日,该庭已结案106件,其中调解结案54件,撤诉结案的26件,调撤率达到了75.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10%。其中,容易激发矛盾和对立情绪的涉农集体诉讼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的调解率为100%。

  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的指导下,永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积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通过专案专审的模式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效率。专案专审,是指将立案庭所移交的案件分门别类,将专属于同一性质的案件交由专门的某个法官进行审理。这样一来,同类案件因法官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和了解当事人心理诉求,能较快地把握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从而较快地寻找到调解的最佳突破口。

  在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力度的同时,永新县民一庭也注重调解程序的正当性、简易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片面追求调解率,避免调解的随意性,确保自愿原则,实现互谅互让,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李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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