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官驱车赴赣州“充电”

  发布时间:2007-07-16 18:18:47





  7月15日,由赣州市委政法委、赣州市委宣传部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赣州政法论坛”在赣州市政中心一号会议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应邀参加了该论坛,并将作题为“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

  《物权法》作为即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未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永新县法院积极组织了部分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利用双休时间驱车长途跋涉来到赣州市,仔细聆听了王教授的此次讲座。

  王利明教授对学习物权法的一些概念、应树立的观念以及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权、善意取得制度等问题做了深入浅出地讲解,让革命老区的法官最近距离地领略到了最前沿的法学理论和法治理念,加深了对《物权法》的理解,对推动永新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彭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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